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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发布

综合能源公司密切与自治区发改委沟通,在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效对接自治区能源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四部门,历时不到一个月于8月17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的正式发布,标志着倍受关注的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为按期完成项目核准奠定了坚实基础。

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境内,已被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名单,是集团公司助力自治区实现“两率先、两超过”目标、推动巴彦淖尔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综合能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装机容量120万千瓦,装机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总投资约94亿元。《通告》的发布,意味着项目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将全面启动,标志着国家“先移民后建设”水电开发新方针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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