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按照集团公司“总体布局、远近结合、全线推进”的战略方针,结合国家能源局对抽水蓄能项目纳规最新要求及内蒙古地区的实际情况,7月21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冠中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学习解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印发的《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通过对《技术要求》文件解读,结合综合能源公司正在开展的各项抽水蓄能业务,总结梳理出与我们相关以下七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申请纳入规划的前提条件。
《技术要求》明确,中长期规划外的项目申请、调整实施周期项目以及规划储备项目申请调整为重点项目,上述三类建设时序不同类项目都需在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纳规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申请纳规报告应附省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因素的文件,以及区域或省级电网公司的明确意见。
二是提出了申请纳入规划的具体内容要求。
《技术要求》不仅要求申请报告必须有省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意见,还对项目的功能定位、布局配置、建设时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着重强调代表性站点应进行建设条件、设计方案、经济指标、环境影响等综合比选后,优选提出申请纳规项目清单及推荐建设时序。代表性站点数量一般不少于申请纳规项目数量的1.5倍。对于“十四五”和“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应提出分年度核准建设时序安排建议。
三是明确了项目申请的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对水文资料分析、地质条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方案设计、经济评价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地质、水文、环境等敏感性和可行性分析给出了具体要点,具体内容为1.申请纳规项目需初步查明水文特征参数,收集分析水文泥沙、气象等资料并分析区域构造稳定性;2.申请纳规项目需开展地质测绘、物探和轻型勘探等工作,并布置钻孔,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必要时可布置平洞;3.开展天然建筑材料调查,初步评价天然建筑材料储量、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
四是提出了其他重要原则。
《技术要求》还提出了项目招标、分期建设、多目标利用、统筹布局等原则。其中提到项目论证工作优先选择具有相应实力和工作经验的技术单位承担,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和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必要的工作周期。
五是提出了电网侧供需要求。
对于新申请纳规的项目,需取得电力公司的支持性意见。同时综合考虑抽水蓄能站点资源分布和项目建设条件,分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在区域电力系统负荷与电源分布及其供需特性、网架结构与潮流分布以及与区外电力交换等,明确抽水蓄能项目功能定位与服务范围。
六是提出了申请纳入规划的项目所在地行政区申报要求。
《技术要求》提出了同一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同站点(站址),一般应先作为不同比选站址,优中选优推选出作为本行政区的代表站点,在全省(自治区)范围进行综合比选后申请纳规。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原则上不得规划建设2个以上抽水蓄能项目。
七是明确了申请纳入规划项目命名要求。
《技术要求》明确了非同时共用上水库和下水库的项目为不同项目,不能称为同一项目的分期建设工程;纳规项目名称一般按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名称加所在地名称进行命名。
通过此次对《技术要求》文件的学习总结,公司各级紧跟形势,按照文件要求及集团公司战略部署,配合各级地方政府有序开展各抽水蓄能项目纳规申报工作,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助力公司在抽水蓄能行业内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