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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公司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公司党委第一巡察组从2020330日至58日对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有限责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期间,巡察组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有限责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人员、所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与煤炭资源领域有关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5184705603(受理时间为8:30—18:00);
巡察组接访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9号嘉森元酒店8605房间(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子邮箱:nmgdlgsdwxcz1@163.com;
联系信箱:
1.呼和浩特玉泉区五塔寺东街1号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楼走廊西侧
2.呼和浩特玉泉区工艺厂巷电力综合小白楼3楼走廊
3.二连浩特市方正路内蒙古综能清源有限责任公司供热1号站门口右侧
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供电中心一楼大厅楼梯间拐角处(空开端子箱旁)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8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第巡察组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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